李亚楠

2022-04-13 11:39:01 来源:  作者:

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大气生态环境科科长 李亚楠

  职责:负责全市大气、噪声、光、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,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、规划、制度并组织实施。拟订大气、噪声、光等环境功能区划。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,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,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,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。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,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。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、制度和重大政策,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。承担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。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。

初审编辑:王蓬波

责任编辑:李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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